商丘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时间:2021-12-13 07:20:00 浏览次数: 15225次
商丘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根据《商丘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安排,现就商丘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1. 综合类考生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周六);
2. 教育类考生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9日(周日)。
(二)地点:
1.综合类考生面试地点:商丘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宋城路与豫苑交叉口东南角);
2.教育类考生面试地点:商丘幼儿师范学校(商丘市归德路与张巡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二、参加面试人员
已通过7月28、29日和8月1日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面试时间的当天早上6:30前,到相应面试地点院内按照本《公告》的分组组别排队集合点名,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生所在地及途径地统计表》(附件2)、《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附件3)、至面试当天48小时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和使用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智能手表(手环)等设备和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相关纪律处理。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或无关人员接触。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五)参加面试考生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等环节。
(六)参加面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和防疫要求(有关事项按照豫人社办函[2021]15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5),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至面试当天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进入考点后出现体温异常或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启用备用面试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期间全程佩戴(核验身份和应试时摘除口罩,核验身份、应试结束再佩戴好口罩)。因考生个人疫情防控方面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加面试的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参加面试考生请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4)
附件:
商丘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